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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姓名同音传唤错人 廊坊法院致歉 误会影响名誉

    来源:网络   作者:声远热闻

       阅读:595

       发布时间:2025-06-04 12:39:18

       评论:0

    [摘要] 近日,河北省廊坊市的颜女士反映,由于身份信息被误列为一起经济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她两年内多次被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核查、传唤。即便在多次澄清后,执行局工作人员仍携带民事判决书到她的工作单位调查。颜女士认为法院工作人员的行为违法,并对其身心和名誉造成损害。她通过多种方式投诉,要求执行局书面道歉,但未得到回应。颜女士表示不认识该案的原告张某丽和被告闫某,也无法与二人取得联系。5月31日,媒体尝试联系广


    近日,河北省廊坊市的颜女士反映,由于身份信息被误列为一起经济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她两年内多次被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核查、传唤。即便在多次澄清后,执行局工作人员仍携带民事判决书到她的工作单位调查。颜女士认为法院工作人员的行为违法,并对其身心和名誉造成损害。她通过多种方式投诉,要求执行局书面道歉,但未得到回应。

    颜女士表示不认识该案的原告张某丽和被告闫某,也无法与二人取得联系。5月31日,媒体尝试联系广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孙某,但对方表示不方便电话沟通。因法院方面未提供相关联系方式,媒体也未能与原告张某丽和被告闫某取得联系。

    颜女士称自己不是该案件的当事人,但法院反复找她核实身份,甚至带着民事判决书到她的单位调查,严重影响了她的身心健康和名誉。去年她首次接到广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庭工作人员电话,称其涉及张某丽起诉解某波、闫某的经济纠纷案件(涉案金额300万元)。她及时澄清自己与被告人闫某名字同音不同字,身份证前六位也不一致,且非廊坊市本地户籍。但此后一年间,法院仍通过电话、短信及挂号信多次联系她,她因传票姓名与实际不符而拒收。

    2025年4月,事件进一步恶化。4月7日,广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赵姓工作人员短信通知颜女士参与调解,她第一时间回复并电话联系,证明自己并非该案被执行人。工作人员核实信息并确认以后不会再打扰。然而到了23日,两名执行局工作人员携带民事判决书至颜女士工作单位,通过办公室人事科联系其领导核查身份,领导明确告知被执行人非颜女士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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