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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理吗?房产过户干女儿后,村里让办8万丧事才帮老人开死亡证明 习俗与法律的碰撞

    来源:网络   作者:声远热闻

       阅读:638

       发布时间:2025-04-30 17:56:41

       评论:0

    [摘要] 合理吗?房产过户干女儿后,村里让办8万丧事才帮老人开死亡证明 习俗与法律的碰撞!近日,江苏68岁的老丁因病离世。根据规定,医院开具死亡证明后,逝者才能火化。但干女儿胡女士找院方开具死亡证明时,因二人不是亲属关系,遭到院方拒绝。老丁未婚未育,有一个姐姐和一个侄子。20多年来,胡女士与老丁一直以父女相处,8年前老丁开始无法正常生活,胡女士负责他的生活起居和看病。去年老丁将名下价值20多万的房产过户给了


    合理吗?房产过户干女儿后,村里让办8万丧事才帮老人开死亡证明 习俗与法律的碰撞!近日,江苏68岁的老丁因病离世。根据规定,医院开具死亡证明后,逝者才能火化。但干女儿胡女士找院方开具死亡证明时,因二人不是亲属关系,遭到院方拒绝。老丁未婚未育,有一个姐姐和一个侄子。20多年来,胡女士与老丁一直以父女相处,8年前老丁开始无法正常生活,胡女士负责他的生活起居和看病。去年老丁将名下价值20多万的房产过户给了胡女士。

    由于老丁的侄子和姐姐都不愿意出面申请,生产队队长提出只要按照习俗操办丧事,即可配合开具死亡证明。参照当地习俗,需要3天4顿6桌900元标准的酒席,外加20多户村民每户1条硬中华牌香烟,加上其他费用共计8万元。侄子认为,胡女士获得了老丁的房产,理应出钱操办丧事。

    对此,当地街道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丧事办理没有具体标准,老丁属于低保,不应按当地的标准办,他们愿意再次组织生产队、老丁的侄子和胡女士进行协商。律师认为,尽管胡女士获得了老丁的房产,也没有法定义务去给老丁操办丧事。如果老丁的姐姐或侄子不愿意处理此事,属地政府应参照五保户的标准,尽快为老丁完成火化。至于老丁房产继承和买卖的纠纷,建议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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