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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客自带菜品被收300元服务费 店家回应收费争议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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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6-10-15 12:51:21

    [摘要] 近日,有网友发文称在海口一家餐厅就餐时遭遇乱收费。根据其发布的图文信息,小票上显示10月11日17:05进店,22:07结账,共花费1711元,其中包含两笔“加工费”,一笔489.53元,另一笔300元。该网友表示,他们一行十多人到店吃饭,自带了一些熟食和海鲜。尽管工作人员曾告知不能自带菜,但在食用过程中并未明确禁止或告知具体收费标准,导致结账时被额外收取费用。许多网友对此表示不满,认为店家应在

    最近,一位网友在社交平台爆料,称自己在海口某餐厅用餐时被不合理收费。根据该网友晒出的图片和文字,小票记录显示,他们于10月11日下午5点05分进店,晚上10点07分结账,总共消费1711元,其中有两项“加工费”——一项是489.53元,另一项是300元。

    该网友介绍,他们十多个人一起到店用餐,并自带了一些熟食和海鲜。虽然店员曾提醒不能自带菜品,但用餐期间店家并未明确制止,也没有告知具体的收费标准,结果结账时却被额外加收费用。不少网友看到后表示不满,认为餐厅应该在消费之前就把收费规则说清楚。

    对此,琼菜人家海口富力店的工作人员作出回应,称店里明文规定不允许自带食物进店消费,主要是出于食品安全考虑。当时这桌客人点完菜后,从随身袋子里掏出了十多份自带的食物,包括烤乳猪、白切鸡、白灼虾和雪螺等。工作人员进行过劝阻,但对方没有理会,而且一顿饭吃了四个多小时。最后,店家收取了部分费用,包括489.53元的海鲜加工费和300元的熟食费。其中,海鲜加工费是提前告知过的,而熟食费则是事后才收的。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餐厅有权拒绝顾客自带食物或者收取合理费用,但消费者反映自己并未被告知具体收费标准,因此他们将到现场核实情况并进行调解。湖北炽升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敏也指出,消费者在被提醒后仍然坚持自带食物,这种做法确实不太妥当;但餐厅方面既没有有效制止,也没有明码标价,事后直接扣款的行为涉嫌违规。他建议消费者可以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反映,必要时也可以通过民事途径追回费用。同时,餐厅应当提前明确告知收费标准并保留相关证据,而不是等到事后才扣费。

    关键词: 顾客 自带 菜品 300元 服务费 店家 回应 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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