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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老板挖坏秦直道获刑7年,中国第一条高速公路遭破坏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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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6-10-10 17:29:23

    [摘要] 10月10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文物局联合发布依法惩治文物犯罪典型案例。案例中,秦代修筑的一条交通干道秦直道,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某煤矿在秦直道遗址保护范围内施工,致该段秦直道遗址本体灭失。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煤矿矿长郭某军的行为构成故意损毁文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秦直道分布示意图。最高法 供图秦直道是秦代修筑的一条交通干道,被誉为中国

    10月10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文物局联合发布了依法惩治文物犯罪的典型案例。其中涉及一起秦直道遗址遭损毁案件。秦直道是秦代修建的一条交通干道,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据悉,某煤矿在秦直道遗址保护范围内进行施工,导致该段遗址本体灭失。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煤矿矿长郭某军的行为构成故意损毁文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

    秦直道被誉为中国历史上第一条“高速公路”,2006年5月被国务院核定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12年8月,某煤矿因生产需要向市煤炭局报送优化设计说明书。同年10月,市煤炭局批复同意初步设计,明确要求涉及地面文物保护事项须经文物行政部门许可后方可动工,并在附件中标注了煤矿矿界及秦直道遗址的具体坐标。

    郭某军在收到停工通知及相关文件后,既未办理文保审批手续,也未采取避让措施,仍继续组织煤矿施工。经鉴定,2014年度该煤矿开采范围与秦直道遗址本体重合,造成该段遗址本体灭失。

    2024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就某煤矿损坏秦直道遗址一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决某煤矿赔偿被损毁秦直道遗址的模拟修缮费用394万余元。该煤矿已缴纳相关费用。

    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军作为煤矿矿长,明知矿区内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秦直道遗址,在有关单位下达《违法建设停工通知书》后仍继续施工,未采取任何避让措施,导致秦直道遗址本体严重损毁,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故意损毁文物罪。

    2025年9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郭某军犯故意损毁文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宣判后,郭某军提出上诉。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关键词: 老板 挖坏 秦直道 直道 获刑 中国 一条 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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