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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妇开老头乐闯红灯被撞索赔70多万 法院这样判

    来源:网络   作者:声远热闻

       阅读:1262

       发布时间:2026-02-02 18:14:39

       评论:0

    [摘要] 近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违规驾驶“老头乐”引发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一对七旬夫妇驾驶无牌无证电动老年代步车闯红灯,与正常行驶的轿车发生碰撞,致二人多处骨折后,向轿车司机及相关方索赔超70万元。法院最终依据责任划分比例,判决保险公司及涉事公司合计赔付36万元。案发当日,沈大妈驾驶未经登记的“老头乐”载着丈夫黄大爷行至路口时,无视红灯信号强行通过,与李小姐驾驶的绿灯通行轿车发生剧烈碰撞。事

    近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违规驾驶“老头乐”引发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一对七旬夫妇驾驶无牌无证电动老年代步车闯红灯,与正常行驶的轿车发生碰撞,致二人多处骨折后,向轿车司机及相关方索赔超70万元。法院最终依据责任划分比例,判决保险公司及涉事公司合计赔付36万元。

    案发当日,沈大妈驾驶未经登记的“老头乐”载着丈夫黄大爷行至路口时,无视红灯信号强行通过,与李小姐驾驶的绿灯通行轿车发生剧烈碰撞。事故导致沈大妈、黄大爷全身多处骨折,车辆严重受损。交警部门调查认定,沈大妈驾驶无上路资格车辆且闯红灯,负事故主要责任;李小姐作为轿车司机,虽绿灯通行但未减速观察路况,承担次要责任;黄大爷作为乘客未有效劝阻妻子违规行为,亦负次要责任。责任比例最终划分为沈大妈50%、李小姐33%、黄大爷17%。

    因赔偿协商未果,沈大妈、黄大爷分别将李小姐、其所属公司及涉事车辆承保保险公司诉至法院,索赔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共计70余万元。庭审中,保险公司对责任认定无异议,但主张部分赔偿项目缺乏依据。法院经审理认为,交警部门责任划分合理,原告主张的二期治疗营养费、护理费等因未实际发生且缺乏鉴定依据,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依据《民法典》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付35万元,其中沈大妈获赔21万元、黄大爷获赔14万元;李小姐所属公司因职务行为需赔偿原告律师费各3000元,合计6000元。李小姐个人因属职务行为未承担赔付责任。该判决既体现了对违规驾驶的惩戒,也兼顾了受害方的合理诉求,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司法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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