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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撞死一家三口 女友曾受惊吓并劝说 法院判死缓引发争议

    来源:网络   作者:声远热闻

       阅读:2357

       发布时间:2026-01-10 14:23:37

       评论:0

    [摘要] 2026年1月9日上午,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廖某宇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案件宣判后,被害人家属表示将申请抗诉。2024年10月2日18时42分许,廖某某驾驶一辆小型汽车行驶至景德镇市昌江大道时,撞倒正在过马路的三名行人,造成三人死亡,其中包括一名11个月大的婴儿。被害人家属的代理律师兰和指出,审理的焦点在于廖某某是否涉嫌交通


    2026年1月9日上午,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廖某宇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案件宣判后,被害人家属表示将申请抗诉。

    2024年10月2日18时42分许,廖某某驾驶一辆小型汽车行驶至景德镇市昌江大道时,撞倒正在过马路的三名行人,造成三人死亡,其中包括一名11个月大的婴儿。

    被害人家属的代理律师兰和指出,审理的焦点在于廖某某是否涉嫌交通肇事罪还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故意犯罪。交通肇事罪是在交通运输中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导致重大事故的行为,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则是行为人用驾车等危险方法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行为。兰和认为,廖某某在景德镇闹市区超速驾驶,客观上对不特定人群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主观上,廖某某对其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显然是明知的,具有明显的直接或间接故意。受害者家属希望被告人能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

    2024年10月11日,景德镇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的《警情通报》显示,廖某某排除酒驾毒驾嫌疑,负事故全部责任。10月3日,廖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据起诉书描述,2024年10月2日夜间,廖某宇驾驶车辆沿景德镇市昌江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梨树园红绿灯路口,在等待红绿灯时与同车朋友孙某发生口角,导致心情愤懑。绿灯亮起后,廖某宇猛踩油门加速,连续加速14秒后,车辆速度飙升至约129公里/小时(该路段限速40公里/小时)。在此过程中,孙某因车速太快感到害怕,劝说廖某宇减速,但廖某宇仍继续加速。由于车速过快,廖某宇无法有效避让,导致车辆与三名行人发生碰撞,造成三人死亡。

    2026年1月9日上午,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并发布判后答疑,解释为何廖某宇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及为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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