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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在icu被写欠条真正借款人找到了 法院纠错追责

    来源:网络   作者:声远热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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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05-24 18: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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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5月22日晚,一篇关于人在ICU昏迷如何借钱打欠条的报道发布后,案件在24小时内有了重大进展。5月23日晚,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情况通报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将依法纠错并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当天,真正的借款人胡显青的身份得到明确,借款时他是交警部门的一名辅警,之后离职在外务工。此前报道显示,2025年4月4日,江西省赣州市经开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上犹县东山镇南河村村民胡显青偿还朱


    5月22日晚,一篇关于人在ICU昏迷如何借钱打欠条的报道发布后,案件在24小时内有了重大进展。5月23日晚,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情况通报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将依法纠错并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当天,真正的借款人胡显青的身份得到明确,借款时他是交警部门的一名辅警,之后离职在外务工。

    此前报道显示,2025年4月4日,江西省赣州市经开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上犹县东山镇南河村村民胡显青偿还朱才明两万六千元及利息。法院判案的主要证据是当事人提供的原、被告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张落款时间为2010年1月8日的借条。然而,多方信息交叉证实,2010年1月8日,东山镇村民胡显青躺在ICU病房内处于昏迷状态。出借人朱才明和介绍人刘源文查看照片后表示,他们不认识东山镇村民胡显青,东山镇村民胡显青不是借钱的胡显青。该案一审宣判后,胡显青的妻子黄香莲向赣州中院提出上诉,警方正在调查谁是借钱的胡显青。

    5月23日晚7时52分,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情况通报,确认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近期审理了朱某明与胡某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宣判后胡某青上诉至该院。经调查核实,上诉人胡某青并非本案借款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法院将依法纠错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朱才明表示,5月22日上午,他接到赣州市公安局蟠龙派出所通知并赶到现场,民警让他辨认了两张照片。经辨认,他认出了找他借钱的胡显青。两人同名同姓但年龄不同,是他和律师搞错了,他真诚地向东山镇的胡显青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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