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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者建言生育成本共担 建议国家规范休假制度

    来源:网络   作者:声远热闻

       阅读:2487

       发布时间:2025-03-19 22:34:24

       评论:0

    [摘要] 生育休假政策的地区差异导致不同地区在假期时长和津贴待遇上存在较大区别,这不利于实现更大范围的制度公平。全国人大代表谭琳提交了关于完善生育休假制度、助力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建议。她指出,多地政府出台延长妇女产假和男性陪产假等政策备受关注。例如,湖北宜昌鼓励支持城区用人单位将在宜合法生育妇女产假延长至1年,配偶护理假延长至30天;上海等地也提出了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的具体实施细则。对于这些政策如何落地


    生育休假政策的地区差异导致不同地区在假期时长和津贴待遇上存在较大区别,这不利于实现更大范围的制度公平。全国人大代表谭琳提交了关于完善生育休假制度、助力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建议。她指出,多地政府出台延长妇女产假和男性陪产假等政策备受关注。例如,湖北宜昌鼓励支持城区用人单位将在宜合法生育妇女产假延长至1年,配偶护理假延长至30天;上海等地也提出了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的具体实施细则。

    对于这些政策如何落地及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障碍,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进行了采访。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2024年的调查显示,相当比例的生育男女职工没有享受或足额享受生育假期。调查发现,35.1%的女职工产假时间少于98天,有15.8%的女职工及24.1%女职工配偶没有休过育儿假。主要原因是担心影响收入、担心失去工作、单位不让休、不知道有育儿假政策等。从对用人单位的调查看,一些单位提供的产假天数与政策要求有差距,甚至不提供陪产假和育儿假。

    谭琳在接受采访时指出,目前延长产假定位不清,男性陪产假制度没有充分体现对男性承担家庭照料责任的支持,育儿假制度的功能也不够明确。她建议国家通过制定或修改相关法律法规来完善生育休假制度,规范其名称、内容、时长等。她提议将生育奖励假(延长产假)与98天法定产假合并后统称产假,并适当延长陪产假和父母育儿假,以鼓励夫妻共担育儿责任。此外,她还建议加大政府财政支持和投入力度,对生育假期间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保缴费给予一定财政补贴,对雇用女职工达到一定比例的用人单位给予适当税费减免。

    2024年9月,宜昌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提升宜昌城区综合性民生服务保障水平的若干措施》,将“鼓励支持城区用人单位将在宜合法生育妇女产假延长至1年,配偶护理假延长至30天”的政策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该措施提出产假延长期间工资按原额发放,不影响调整工资、晋升级别、计算工龄。据了解,已有20多家单位执行这一措施,主要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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