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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孤寡老人买理财投资百万仅收回四千 理财经理违规推介引发争议

    来源:网络   作者:声远热闻

       阅读:1142

       发布时间:2025-03-14 19:32:14

       评论:0

    [摘要] 在某银行理财经理的推介下,一位孤寡老人多次投资非该银行代销的私募基金,最后一笔投资100万元,仅收回4000多元。这引发了对谁应承担责任的讨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发布白皮书,通报了2022年至2024年该院涉金融理财产品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审判情况,并介绍了典型案例和风险提示。孤寡老人起诉该银行,要求赔偿其投资款损失100万元及利息损失。法院经审理判定,银行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过错行为为理财经理提


    在某银行理财经理的推介下,一位孤寡老人多次投资非该银行代销的私募基金,最后一笔投资100万元,仅收回4000多元。这引发了对谁应承担责任的讨论。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发布白皮书,通报了2022年至2024年该院涉金融理财产品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审判情况,并介绍了典型案例和风险提示。孤寡老人起诉该银行,要求赔偿其投资款损失100万元及利息损失。法院经审理判定,银行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过错行为为理财经理提供了便利,而孤寡老人自身也存在过错,因此酌定银行就老人投资亏损的40%先行承担赔偿责任。

    理财经理违规推介导致老人购买第五笔后亏损巨大。在白皮书中介绍的典型案例中,陆某自2014年至2019年6月在某银行担任理财经理。葛某是一位孤寡老人,自2014年起经陆某推介多次购买该银行自销或代销的理财产品。2017年8月,陆某向葛某推介由该银行分行作为托管人的“某票据投资私募基金”,并告知该私募基金由该银行分行监管。随后,葛某开通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服务,进行了多笔投资,前几笔均收回本金及收益。2018年11月29日,葛某第五笔购买该私募基金100万元,但因基金管理人将非法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致经营亏损,相关实控人被认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葛某第五笔投资仅收回4315.07元。

    相关刑事案件查明,2016年2月至2019年3月期间,陆某向客户宣传该私募基金,介绍20多名客户(大部分为50-70岁)签订相关基金合同,并从中获取好处费,最终被认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022年10月,监管机构认定陆某违规私自推介销售私募基金,某银行员工行为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陆某对此负有直接责任,某银行时任行长负有直接管理责任。葛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银行赔偿其投资款损失100万元及利息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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