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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炳强,被执行枪决!

    来源:网络   作者:声远热闻

       阅读:835

       发布时间:2024-09-27 13:13:35

       评论:0

    [摘要] 贩卖毒品13千克 林炳强被执行枪决近日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布告贩卖毒品犯林炳强已于9月14日押赴刑场,执行枪决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布 告贩卖毒品犯林炳强,男、汉族,1977年8月14日出生

    贩卖毒品13千克 林炳强被执行枪决

    近日

    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布告

    贩卖毒品犯林炳强

    已于9月14日

    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布 告

    贩卖毒品犯林炳强,男、汉族,1977年8月14日出生于广东省陆丰市,小学文化,户籍地陆丰市甲子镇东湖区开发区十四巷9号之一。

    2017年1月中旬,李雨(同案被告人,已判刑)向罪犯林炳强约购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同月20日晚,林炳强在其广东省陆丰市甲子镇的家中,以人民币9万元向李雨贩卖了3000克甲基苯丙胺。

    2017年2月25日凌晨,李雨打电话向罪犯林炳强约购甲基苯丙胺,并指使多人向林炳强提供的银行账户汇入购毒款10.93万元。同日晚,林炳强在广东省陆丰市甲子镇向李雨贩卖10000克甲基苯丙胺,并收取李雨19万元现金购毒款。李雨驾车携带所购毒品返回湖南省岳阳市。次日21时许,民警在岳阳市京港澳高速公路巴陵服务区抓获李雨,从其驾乘的湘AB3Q01丰田凯美瑞轿车后备箱内查获甲基苯丙胺9998.15克。

    本院以林炳强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后,同案被告人不服本院一审判决,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原判,并依照死刑复核程序上报复核。最高人民法院依照死刑复核程序核准了对罪犯林炳强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判决,下达了执行死刑命令。

    本院遵令,已于2024年9月14日将罪犯林炳强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此布

    院长 简龙湘

    二0二四年九月十四日

    贩毒量刑分五档

    与贩卖毒品犯罪量刑

    有关的法律规定很多

    关键词: 陆丰市 岳阳市 毒品 湖南省 甲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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