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孙克峰 本报通讯员 李明玉 陈玉辉 [blockquote] 张嘴启争端,开口招鞭打,是一种言语之祸。 现实中,因不好好说话引发的流血事件时有发生,值得我们深思。 若人人常怀向善之心,处事多一份沉静,很多争端本可以避免。 最近,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五个刑事案件具有典型的警示意义。 有些仅是口舌之争引发牢狱之灾,有些则是冲动之后的追悔莫及,而这背后却是一个家庭甚至多个家庭的悲剧。 退一步天高地阔,让三分心平气和。 故事一 言语不合 拳打脚踢 孟某是一个30多岁的小伙子,小学文化水平。 2017年2月份,他因故意伤害被行政拘留7日,还被处罚200元。 3年之后,他又犯事了。 2020年2月24日,疫情防控期间,孟某要出小区。 “你出去干什么?不签字就往外走!” 门岗工作人员白某叫住他。 “还签字啊?” 孟某不悦。 “你是第一天出去?这么些天了你不知道吗?” 白某回怼。 “我没看到人啊!” 孟某说。 “我就坐在这里,你长眼干啥用的,这么大个人,你看不见啊?” 白某有些生气。 “你个熊样!” 孟某开骂。 “咱俩都差不多,你也好看不到哪里去!” 白某也不示弱。 “你起来”。 孟某签完字,用身子撞击白某。 白某后退一步,站稳后推了孟某一把。 孟某就对白某拳打脚踢。 经鉴定,白某伤情属于轻伤二级。 案发后,孟某赔偿被害人白某经济损失8万元,取得了白某的谅解。 东昌府区人民法院鉴于被告人孟某认罪认罚,能够赔偿白某经济损失,并取得了白某的谅解,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孟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6个月。 孟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再上诉,现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点评:[blockquote] 好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 日常好好说话,体现出的是一个人的修养,营造出的是一种温馨氛围。 宽恕别人的过失,便是自己的涵养。 常怀感恩之心,才有容人的雅量,从而传递出盛世应有的正能量。 故事二 言不中听 打伤酒友 赵甲36岁了,做事还是有些冲动。 2021年1月14日晚,赵甲约弟弟赵乙和程某、田某、张某一起吃饭喝酒。 因赵乙个子比较矮,期间程某喊了赵乙一句“土行孙”。 赵乙有些生气,对程某说,不能这样说话。 程某自知说错话了,连向赵乙道歉,并自罚白酒七杯以示诚意。 赵乙说没事了,大家一同喝酒吧。 此时,赵甲对赵乙说,一会儿出去揍程某。 田某听到了说:“大家在一起吃顿饭,赵甲你不压事就别再挑事了啊”。 赵甲站起身抓起酒杯就摔在桌子上,又朝田某脸上打了一拳,大骂:“你小子出来,我弄死你”。 赵乙、程某、张某都连忙劝阻。 赵甲去厨房拿了炒菜的大铁勺进屋,向田某扔去,随即又搬起椅子砸向田某。 田某被打懵在地,经鉴定,伤情属于轻伤二级。 案发后,赵甲赔偿田某经济损失7万元,取得了田某的谅解。 东昌府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赵甲有期徒刑10个月。 赵甲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再上诉,现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点评:[blockquote] 人与人之间要相互谦让,遇事要冷静处理,莫要言语不合就大打出手。 打架并不是解决矛盾的途径,轻则赔钱被罚款,重则会判刑坐牢。 故事三 情侣反目 引发血案 六年前,张朋、刘珍相识相爱。 不久,二人开始同居生活,并合伙做生意,还购买了车辆。 两人虽未登记结婚,但两情相悦,生活幸福和睦。 随着时间推移,新鲜感渐退,二人时常因经营意见不同、性格不合等生活琐事产生矛盾,最后发展到怒目相对、拳脚相向。 刘珍对张朋心生怨恨,不仅拒绝了张朋登记结婚的要求,还计划让张朋拿两年工资后“净身出户”。 张朋深感受伤,认为自己多年付出最后换来人财两空,曾多次酒后扬言要杀了刘珍。 2020年10月11日,两人在共同经营的商铺再次发生争吵,刘珍要求张朋拿着两年工资“滚” ,断绝一切关系,不要再回来。 张朋拿起柜台上的手机恨恨地走出商铺,准备驾车离开。 刘珍不想让张朋拿走手机,便和家人拦住张朋的车。 张朋心生怨恨,开车直接撞向刘珍,将刘珍撞倒在地,并从其身上碾轧经过。 刘珍被家人拉起后,大骂张朋。 张朋遂调转车头,再次撞向刘珍,导致刘珍重伤二级。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朋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以减轻处罚。 东昌府区人民法院遂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朋有期徒刑7年,并判决张朋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125915.35元。 宣判后,张朋后悔不已,表示服从判决,不再上诉,现判决已生效。 (文中人物系化名) 法官点评:[blockquote] 亲人、朋友之间要相互包容、理解,莫因生活琐事、一时冲动而相互伤害,甚至酿成大错,触犯法律,悔不当初。 故事四 言语惹祸 有伤有罚 25岁的张某家中添丁,本是喜事,却引发了一场官司。 2021年3月16日,张某在酒店请亲友吃喜面,现场的气氛很好,大家都很高兴。 送走亲友,张某去前台结账,希望老板在价格上能够优惠点。 “要少给老板钱?” 同时来结账的邹某插话说。 张某的父亲听后有些不悦,和邹某争执起来。 邹某向张某父亲头部打了一拳,张某父亲摔倒在地。 张某见状就拿起酒瓶和邹某打了起来,将邹某打倒后,又多次踹向邹某。 经鉴定,邹某伤情为轻伤二级。 案发后,张某赔偿邹某经济损失10万元,取得了邹某的谅解。 东昌府区人民法院鉴于被告人张某系自首,认罪认罚,能够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谅解,被害人存有过错,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 张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再上诉,现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点评:[blockquote] 苏东坡在《留侯论》中说,普通人受到侮辱,拔剑而起,挺身上前搏斗,这不算作勇敢。 天下有一种真正勇敢的人,因为胸怀大志,目标高远,遇到突发的情形毫不惊慌,无缘无故收到侮辱他也不动怒。 幸逢盛世,安居乐业是百姓的高远目标。 我们珍惜拥有的现在,努力追求美好的未来。 故事五 疯狂之后 身陷囹圄 法庭上,刘某某对自己的酒后行为追悔莫及。 6月9日晚,刘某某与朋友喝完酒后,自行驾车回家。 路上与白某驾驶的轿车发生刮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随即二人发生争执,白某拨打了122报警,刘某某则叫来了家人。 双方商议未果,白某坚持让122事故科民警处置。 刘某某恼羞成怒,向白某发起人身攻击,被刘某某家人拉开。 白某随即拨打了110报警。 东昌府公安分局古楼派出所3名民警到现场处置。 为进一步查明真相,民警决定现场口头传唤刘某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刘某某不但不配合执法,而且对民警进行辱骂、踢踹,并将民警的肩牌撕掉。 刘某某的姐姐现场抱住刘某某,阻止民警将其带离,还煽动群众,高喊“警察打人”。 整个阻碍执法过程持续约半个小时,造成多人围观,影响非常恶劣。 最后,民警在增援力量的帮助下,才将刘某某及家属带离现场。 后经检测,刘某某静脉血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218.8mg/100ml,属醉酒。 7月5日,东昌府区人民检察院向区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刘某某犯危险驾驶、袭警罪。 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支持了公诉机关指控,以刘某某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法官点评:[blockquote] 对酒驾、醉驾保持高压打击的态势下,为什么有些人还敢酒后开车?其中有酒精的刺激作用,还有种侥幸心理在作祟,更深层次的原因还是缺少对法律的敬畏之心。 望大家以此为戒,谨言慎行。 原文链接:聊城晚报|关注整站优化网 学习更多seo相关方法... |
精彩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评论服务协议
共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