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 切换城市

请选择您所在的城市:

    热门
    城市

    悬赏公告!

    来源:网络   作者:声远热闻

       阅读:336

       发布时间:2024-07-30 11:00:26

       评论:0

    [摘要] 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2022)鲁0832执恢270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吴春锋与被执行人吴则广、吴则喜、田云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吴则广、吴则喜、田云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

    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2022)鲁0832执恢270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吴春锋与被执行人吴则广、吴则喜、田云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吴则广、吴则喜、田云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吴春锋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身份信息:


    吴则广,男,1982年11月13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70832198211131313,汉族,住山东省梁山县拳铺镇刘楼村;吴则喜,男,1984年1月12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70832198401121335,汉族,住山东省梁山县拳铺镇刘楼村;田云英,女,1981年3月27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70832198103271327,汉族,住山东省梁山县拳铺镇刘楼村。


    执行标的额:


    150000元及相应利息。


    悬赏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2个月。


    凡向本院举报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使申请发布悬赏公告的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将给予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作为奖励。本院对提供财产线索的有关人员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举报电话:0537-6588629


    举报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联 系 人:赵法官


    执行法院:山东省梁山县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关键词: 梁山县 被执行人 山东省 汉族 执行人

    精彩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评论服务协议

    共0条评论
    加载更多

    在线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