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 切换城市

请选择您所在的城市:

    热门
    城市

    金乡:温情服务浸润民心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来源:网络   作者:声远热闻

       阅读:1017

       发布时间:2024-08-23 22:01:19

       评论:0

    [摘要] 2024年8月19日上午,王某某和其妻子将一面写有“为民主持公道 维护法律尊严”的锦旗送到金乡县法律援助中心。王某某说道:“感谢你们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对我被李某某家的狗咬伤一案进行法律援助,让我们一

    2024年8月19日上午,王某某和其妻子将一面写有“为民主持公道  维护法律尊严”的锦旗送到金乡县法律援助中心。王某某说道:“感谢你们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对我被李某某家的狗咬伤一案进行法律援助,让我们一家感到非常温暖,也让我们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据了解,2023年9月21日13时45分许,原告王某某在羊山镇某某村卖玉米时,被某某村的村民李某某喂养的狗咬伤,因此王某某打疫苗共计花费1782元及住院、误工费及产生其他费用共计5000余元。李某某不但不赔偿原告的损失而且对王某某进行辱骂,态度非常恶劣,无奈之下,原告王某某来到金乡县法律援助中心找到律师作为其代理人,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律师接受委托后,详细了解案情经过,到当地派出所调取了出警记录及派出所调取的案发前的视频,之后书写了诉状,在法院诉讼平台上进行了立案,在开庭时,律师向法庭提交了王某某的损失证明及视频资料,并提交被告应予赔偿的法律依据,被告执意不进行任何赔偿,最终法院依法进行了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求,判决书下来后被告有了思想转变,主动向原告履行了判决的义务,届时历经近一年的案件终于有了圆满的结果。


    “为民主持公道  维护法律尊严”的锦旗,承载着委托人对金乡县援助中心的信任与感激之情,更是工作人员的动力。下步工作中,金乡县法援助中心将不断精进专业能力和水平、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为构建和谐法治社会奉献力量。

    关键词: 金乡县 王某 原告 法律援助 中心

    精彩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评论服务协议

    共0条评论
    加载更多

    在线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