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普法宣传进万家 全民学法掀热潮
《山东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于2024年7月1日正式实施,为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该《条例》,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提升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与教育力度,金乡县司法局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 金乡街道司法所组织开展《条例》学习培训活动。活动中,工作人员领学了条例内容,解读了出台背景及意义,特别是和社区矫正工作息息相关的内容。结合实际案例及社区矫正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对于实施教育矫正的方式、心理辅导和教育、信息化核查的运用以及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履职能力提升等,尤其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这一特殊群体的管理进行专门阐述,进行了讨论交流。 为了提高辖区群众对《条例》的认识,促进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和谐,金乡马庙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单页、设置咨询台,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等形式,向辖区群众普及《条例》的相关知识,发放印有社区矫正的法律依据、适用对象等内容的宣传资料,详细解释了社区矫正的法律依据、适用对象、矫正小组职责、执行程序以及矫正期间的权利义务等内容,让群众对社区矫正有了更加直观和深入的了解。 兴隆司法所走进机关、村居、商铺、企业等场所,通过电子屏播放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解答问题、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开展《条例》宣传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为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提高辖区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引导辖区群众树立正确健康的消费观念,7月30日,金乡县司法局王丕司法所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宣讲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活动中,工作人员向辖区群众讲解了《条例》的主要内容,针对广大群众关注的预付式消费、直播带货、自动续费、捆绑营销等新领域新问题进行了重点解读,让大家知法、懂法、用法,进而增强自我保护、理性消费以及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同时,工作人员呼吁辖区内经营者认真学习《条例》内容,明确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坚持诚信经营,让消费者放心消费,尽享高品质生活。 消费者权益保护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等切身利益,意义十分重大。此次活动有效增强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也受到了群众的高度赞扬和热烈欢迎。下步工作中,金乡县司法局将持续加强对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全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让法治成为全民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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