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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来源:网络   作者:声远热闻

       阅读:574

       发布时间:2024-08-14 15:11:24

       评论:0

    [摘要] 8月14日,记者从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七十九条及《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对下列已注销未收回的机动车驾驶证公告

    8月14日,记者从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七十九条及《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对下列已注销未收回的机动车驾驶证公告作废。









    来源:济宁车管所

    关键词: 驾驶证 机动车 济宁市 公安部 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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