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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依法对刘书寅决定逮捕

    来源:闪电新闻   作者:闪电新闻

       阅读:310

       发布时间:2021-08-27 17:3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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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27日讯 记者从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检察院获悉,邹城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邹城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刘书寅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济宁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济宁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该案由任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任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书寅作出

    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27日讯 记者从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检察院获悉,邹城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邹城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刘书寅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济宁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济宁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该案由任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任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书寅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闪电新闻记者 贾鑫 济宁报道

    关键词: 邹城市 济宁市 人民检察院 受贿罪 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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