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 切换城市

请选择您所在的城市:

    热门
    城市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典型案例(十)所谓入股实质是变相非法集资

    来源:网络   作者:声远热闻

       阅读:185

       发布时间:2024-07-18 20:04:22

       评论:0

    [摘要]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保护公众合法权益。今天,我们通过典型案例来了解以投资入股为名,承诺保本高返利,实质是变相非法集资的骗局。被告人李某租住在某市一茶艺经营店内,未经批准,以入股该店享股息分红为由,通过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保护公众合法权益。今天,我们通过典型案例来了解以投资入股为名,承诺保本高返利,实质是变相非法集资的骗局。


    被告人李某租住在某市一茶艺经营店内,未经批准,以入股该店享股息分红为由,通过公开宣传或口口相传的方式承诺到期双倍分红,向社会上不特定人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24.78万元,造成实际损失160.8万元。


    作案手段:


    一是承诺入股分红。被告人以开设的茶艺经营店铺为幌子,实则借宣扬祈福文化、组织少林寺旅游等,吸引社会公众投资入股,并承诺高息返还入股收益。


    二是通过公开宣传或口口相传的方式,渲染公司发展前景,利用投资人贪图高利润、占便宜等心理,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吸收资金。


    案件警示:


    该案为较为典型的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案。变相非吸类案件之所以能够滋长蔓延,主要原因之一是不法犯罪分子以高额回报、各类优惠返利诱骗群众参与,二是入股群众与公司签订入股协议,成为公司股东,有的不法分子甚至在公司登记注册中将其添加为股东,以骗取群众的信任。实际上,股东即可获得分红,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没有只收益不承担风险的好事,请广大群众一定要警惕。

    关键词: 群众 万元 口口相传 被告人 茶艺

    精彩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评论服务协议

    共0条评论
    加载更多

    在线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