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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家交易所出手规范程序化交易 新规直指市场痛点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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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6-10-12 21:39:42

    [摘要] 10月12日,上海期货交易所(含子公司上期能源)、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同时发布公告,就修订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梳理发现,上述四家交易所本次均拟在违规处理办法中新增条款,直指六类违反程序化交易管理的具体情形。这六类情形包括:  一、未按规定报告或者核查客户程序化交易报告信息的;  二、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违反规定开展高频

    10月12日,上海期货交易所(包括其子公司上期能源)、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广州期货交易所同步发布公告,就修订各自的违规处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经记者梳理,这四家交易所均计划在违规处理办法中增加新条款,专门针对六种违反程序化交易管理的具体行为。这六类情形分别是:

    第一,未按照规定报告或核查客户程序化交易报告信息的;

    第二,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违规从事高频交易的;

    第三,违反主机托管资源及交易席位管理相关要求的;

    第四,未按要求建立或有效执行程序化交易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合规管理等制度,进而导致重大风险的;

    第五,遇到突发事件时,未按规定采取相应措施的;

    第六,其他违反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的行为。

    根据新版规定,期货市场参与者若出现上述六类违规行为之一,交易所将先责令其整改。视情节严重程度,交易所可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强行平仓、暂停开仓交易不超过12个月、暂停部分期货或期权业务、取消相应资格、宣布为“市场禁止进入者”等纪律处分,并可同时处以罚款。

    在罚款金额方面,四家交易所的表述存在细微差别。上期所、郑商所和大商所拟规定,对相关违规行为“可以并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广期所则表述为“可以收取50万元以下的惩罚性违约金”。

    根据公告,四家交易所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均为2026年10月19日。

    业内人士指出,程序化交易主体所使用的交易系统较为复杂、交易频率较高,违规行为通常隐蔽性强,以往在认定和处置上存在一定困难。此次四家交易所明确了违规情形和处分标准,有助于提高执法的透明度和一致性,引导程序化交易主体加强内控合规,规范审慎地参与市场交易,对于维护市场公平交易秩序、防范系统性风险具有积极意义。

    关键词: 四家 交易所 出手 规范 程序化 交易 新规 直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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