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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及面条和河粉!济南历城这几家单位抽检不合格被通报

    来源:齐鲁壹点   作者:齐鲁壹点

       阅读:306

       发布时间:2021-10-10 14:35:41

       评论:0

    [摘要]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李培乐近日,济南市历城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通报了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其中三家单位被通报!其中涉及到鲜面条和河粉!历城区大手艺面馆采购的鲜面条不合格在济南市历城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抽取历城区大手艺面馆采购的鲜面条,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监督抽检报告显示不合格。该单位违反了《山东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李培乐

    近日,济南市历城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通报了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其中三家单位被通报!其中涉及到鲜面条和河粉!

    历城区大手艺面馆采购的鲜面条不合格

    在济南市历城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抽取历城区大手艺面馆采购的鲜面条,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监督抽检报告显示不合格

    该单位违反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该单位依法给予责令改正

    此次涉及的不合格产品是该店未按照要求履行进货查验义务,采购生产者未按食品安全标准生产的食品,造成不合格。在辖区市场监管局的监督下,该单位进行了整改,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进一步严格筛选供货商,把好食品安全关

    历城区桂芳水饺店采购的鲜面条不合格

    在济南市历城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抽取历城区桂芳水饺店采购的鲜面条,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监督抽检报告显示不合格

    该单位违反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该单位依法给予责令改正

    此次涉及的不合格产品是该店未按照要求履行进货查验义务,采购生产者未按食品安全标准生产的食品,造成不合格。在辖区市场监管局的监督下,该单位进行了整改,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进一步严格筛选供货商,把好食品安全关

    历城区进宝快餐店采购的河粉不合格

    在济南市历城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抽取历城区进宝快餐店采购的河粉,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监督抽检报告显示不合格

    该单位违反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该单位依法给予责令改正

    此次涉及的不合格产品是该店未按照要求履行进货查验义务,采购生产者未按食品安全标准生产的食品,造成不合格。在辖区市场监管局的监督下,该单位进行了整改,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进一步严格筛选供货商,把好食品安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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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及面条和河粉!济南历城这几家单位抽检不合格被通报


    关键词: 不合格 面条 食品 城区 济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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