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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营人,这些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罚了!

    来源:东营公安   作者:东营公安

       阅读:481

       发布时间:2022-05-17 01:57:07

       评论:0

    [摘要] 5月10日晚19时40分许,田某某(男,广饶县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被查获,广饶县公安局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给予田某某罚款贰佰元的行政处罚。02 5月10日晚20许,李某(男,广饶县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被查获,广饶县公安局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

    @东营人,这些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罚了!


    5月10日晚19时40分许,田某某(男,广饶县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被查获,广饶县公安局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给予田某某罚款贰佰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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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营人,这些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罚了!


    5月10日晚20许,李某(男,广饶县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被查获,广饶县公安局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给予李某罚款贰佰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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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营人,这些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罚了!


    5月13日,开发区分局东三路派出所行政处罚一名在辽河路与惠州路交叉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违法人员王某花。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东营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之规定,决定给予王某花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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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6日,东营分局新区派出所行政处罚一名在吾悦广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违法人员李某涛。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东营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李某涛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

    @东营人,这些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罚了!

    我市自2021年开始研究部署实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2021年9月22日《东营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暂行办法》(东政办发〔2021〕19号,以下简称“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布,并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我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提供了法律遵循。今年元旦春节、北京冬奥会期间,全市公安机关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禁限燃放的部署要求,全面开展宣传、巡查、管控、督导等工作,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和良好的社会效果

    近期,中心城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现象有所反弹,特别是“五一”期间,部分城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问题较为突出。市公安局下发了《关于扎实做好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燃工作的通知》,加大了巡逻防控和打击力度。[color=rgba(201, 4, 37, 0.98)]对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将按照相关规定,视情节给予罚款、治安管理处罚;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东营公安提醒您

    关于燃放烟花爆竹

    这些重点请记牢

    我市禁放区域:

    根据《办法》规定,中心城区东至东六路、南至南二路、西至西五路、北至德州路以内区域;垦利区东至东三路、南至同兴路、西至利河路以西1000米、北至黄河大坝以内区域;河口区东至海昌路、南至河庆路、西至滨四路、北至河滨路以内区域;广饶县、利津县人民政府规定禁止燃放的其他区域。

    什么时间可以燃放:

    办法》规定,中心城区禁放区域内每年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至初五、正月十五允许在上述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违规燃放行为的处罚: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东营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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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明城市你我共建,文明成果你我共享,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需要全市人民的共同参与和大力支持!我们诚恳地希望您自觉遵守我市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并对违规燃放行为积极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10

    供稿:李光 、刘立青

    编辑:姜宁、邵光海

    东营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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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烟花爆竹 广饶县 广饶 东营 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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