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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兴县发布通告!依法处理不主动报备等违法行为

    来源:闪电新闻   作者:闪电新闻

       阅读:405

       发布时间:2022-06-29 06:07:03

       评论:0

    [摘要] 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8日讯 3月8日,博兴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依法处理不主动报备等违法行为的通告,内容如下: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

    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8日讯 3月8日,博兴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依法处理不主动报备等违法行为的通告,内容如下: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重点地区入博返博人员不主动报备,妨害防疫工作秩序,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不执行防疫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予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冠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犯罪事实、情节等,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不主动及时如实报备

    对于疫情重点区域入博返博人员,个人不主动报备,谎报、瞒报、漏报、迟报旅居住史和健康状况等信息

    二、不配合履行居家健康监测

    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配合,不如实、及时上报健康信息,未做好个人防护随便出入,自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到人员密集场所

    三、各类市场主体不主动落实责任

    宾馆、酒店、商超、门店、饭店、娱乐场所、农贸市场、企业等人员相对密集的场所,不履行登记、排查、上报、测温、验码、消杀等防控措施,瞒报、漏报重点疫情地区入博返博人员

    四、不配合防控措施

    疫情防控期间,不积极配合戴口罩、验码、测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不听从劝阻、提示

    五、不配合调查

    不主动配合疾控和公安部门开展的疫情流行病学调查。

    目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提醒疫情重点区域入博返博人员及广大居民、经营业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关注外出地区是否发生疫情,主动了解中高风险地区等防疫知识,积极配合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主动排查上报重点人员信息,互相监督,群防群控,齐心协力抗击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实对自己、家人以及社会大众的身体安全和健康负责。请广大市民积极提供线索(有奖举报电话:0543—2556789),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县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将严格为线索举报人保密

    附入博返博人员信息报备二维码

    博兴县发布通告!依法处理不主动报备等违法行为


    附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报备电话

    经济开发区:0543—2603516;

    城东街道:0543—2300228;

    锦秋街道:0543—2317001;

    博昌街道:0543—2307306;

    湖滨镇:0543—2567001;

    店子镇:0543—2451005;

    兴福镇:0543—2421001;

    曹王镇:0543—2410001;

    陈户镇:0543—2510001;

    吕艺镇:0543—2561020;

    庞家镇:0543—2360701;

    纯化镇:0543—2530001;

    乔庄镇:0543—2580002。

    关键词: 报备 疫情 防控 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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