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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棣人,发现有人违反露天焚烧秸秆规定?快来举报,有奖!

    来源:无棣融媒   作者:无棣融媒

       阅读:370

       发布时间:2022-06-03 22:58:04

    [摘要] 无棣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关于实行秸秆禁烧有奖举报制度的通告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秸秆禁烧工作,严厉打击违法人员私自点火行为,有效遏制我县秸秆焚烧数量,切实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实行全县秸秆禁烧有奖举报制度。现通告如下:一、举报范围对全县范围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杂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行

    无棣县生态环境委员会

    关于实行秸秆禁烧有奖举报制度的通告

    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秸秆禁烧工作,严厉打击违法人员私自点火行为,有效遏制我县秸秆焚烧数量,切实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实行全县秸秆禁烧有奖举报制度。现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对全县范围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杂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行为实行有奖举报。

    二、举报方式

    1、 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举报;

    2、 通过“12369环保举报”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

    三、奖励办法

    对群众发现露天秸秆焚烧行为的,通过举报电话进行举报,经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后,给予相应资金奖励

    举报火点查证属实的,一次给予举报者 500元至2000元奖励,以现金方式奖励给举报人

    四、相关要求

    1.举报人举报时,须如实提供被举报火点位置、起火面积、现场照片、视频录像等信息,便于工作人员现场扑灭。对提供现场照片中,已熄灭的火点,不予奖励;

    2.实行首报奖励制度,同一举报线索,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两人以上联名举报的,按同一举报进行奖励,资金由举报人自行分配;

    3.对举报人如实举报火点,且确定具体点火人员的,将直接提升奖励金额至2000元;

    4.对弄虚作假、自导自演等骗取奖励资金的行为,不予奖励,并由公安机关严肃处理。生态环境分局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对举报火点,调取火点发生前后视频信息,确定具体点火人员;

    5.举报受理部门要对举报者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对透露举报人信息的工作人员,将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无棣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31日

    责编:朱雅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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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秸秆 露天 无棣县 我县 无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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