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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热卖的车库储物柜别乱用 这样放东西可能违法

    来源:央视网

       阅读:2641

       发布时间:2026-10-10 15:26:33

    [摘要] 央视网消息:当前,一种名为车库储物柜的商品在各大购物平台热卖,很多买家还会在网上晒出自己利用车位打造杂物收纳空间的各种所谓“妙招”。有些业主认为,既然购买了产权车位,这块空间就可以由自己自由支配,实际上,这种利用公共车库打造私人储物空间的行为,可能面临法律纠纷。物业挪走车库储物柜被业主告上法庭公共车库的使用边界应该如何划定?产权车位能随意更改用途吗?前不久,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就披露了一起

    央视网报道,最近,一种叫“车库储物柜”的商品在各大电商平台上销售火爆,不少买家还在网上分享自己利用车位空间做收纳的所谓“小技巧”。部分业主觉得,既然车位是花钱买的产权车位,那这块地方就归自己随意使用。但事实上,这种在公共车库中私自搭建储物空间的做法,很可能引发法律纠纷。

    **物业移走储物柜 业主起诉至法院**

    公共车库的使用范围到底该怎么界定?产权车位能否随意改变用途?此前,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就通报过一起因在车库加装储物柜而引发的民事案件。

    上海闵行区的李女士购房时一并买下了小区地下车库的一个车位。入住之后,她在车位旁边摆了一组储物柜,柜子一半在车位线外,一半压在车位内,用来存放酒、玩具、衣物和收纳箱等,俨然成了一个小型私人仓库。可没过多久,物业公司就找上门来,要求她把柜子搬走。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法官万涛介绍,政府相关部门在巡查该车库时,发现李女士的产权车位上放了一个储物柜,于是向物业公司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物业劝阻李女士移除储物柜。但李女士收到物业通知和责令改正通知书的照片后,坚持认为车位是自己的产权,有权在车位上安装储物柜。

    由于李女士始终不肯搬走柜子,物业公司只好将储物柜暂时转移到公司仓库代为保管,并通知她尽快领取。但李女士迟迟未去取回,结果柜内部分物品因受潮发霉。随后,李女士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索赔共计14500元。

    **法院认定物业做法合理 业主不得改变车位用途**

    自己花钱买的车位,产权归自己,为什么相关部门和物业公司有权要求整改?物业未经业主同意挪走储物柜,是否需要赔偿?

    庭审中,原告李女士主张,地下车位属于她的私有产权,并非公共区域,物业公司未经允许擅自处置车位上的物品,而且没有妥善保管,严重侵害了她的权益。被告物业公司则辩称,地下车位的用途是停车,公司对车库整体的公共安全和环境卫生有管理职责。公司已多次联系李女士,要求她搬走或取回柜子,也尽到了合理的保管义务,因此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物业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表示,虽然被答辩人主张车位是私有产权,但车库整体管理涉及公共安全和环境卫生,答辩人依据政府通知要求,对包括原告车位在内的区域进行整改,符合物业服务约定。此外,根据小区车位买卖合同,原告取得车位时签署的车位管理合同也明确约定车库的唯一用途是停车。被答辩人未履行配合义务,自身存在过错,答辩人无需承担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李女士在停车位上加装储物柜,改变了车位用途,而且柜中存放的酒类、玩偶等物品也给地下车库带来了消防安全隐患。

    万涛指出,这种做法实质上是将车位变成了储物空间,既违反合同约定,也不符合不动产按规划用途使用的法律规定。地下车库的交通、消防、照明都是按整体规划建造设计的,随意违规处置会影响车库整体使用秩序,带来消防隐患,进而侵害其他业主的权益。

    对于李女士要求物业赔偿物品发霉损失的诉求,法院明确不予支持。

    万涛表示,如果业主在车位堆放储物柜等杂物,物业公司已经履行了催告、通知和劝阻义务,业主仍怠于领取,物业公司依法履行服务管理职能,将储物柜暂时移至仓库保管,已经尽到了合理的通知和保管义务。物品发生损坏,应由李女士自行承担。

    据此,一审法院判决驳回李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李女士不服提起上诉,近日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专家:法律保护私有产权 但行使权利有边界**

    现实中,像李女士这样在车位周边或车位内私自加装储物装置的情况并不少见。有网友认为,私有产权受法律保护,他人无权干涉。那么,公共车库的使用边界如何划定?私有产权的法律保护边界又在哪里?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北京市不动产法研究会负责人尹飞表示,无论是按民法典还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地下车库中的车位本身属于一种特殊房屋类型,可以颁发不动产所有权证,认可业主对所购特定车位享有所有权。但问题在于,这个所有权到底有多大。在方格范围内,业主享有独占、排他的所有权,但方格之外的共同通道和其他空间,严格来说是全体车位所有权人共有的部分。在车位后面贴墙放储物柜,严格讲已经超出了所有权边界,侵占了其他业主的共有权。

    专家同时指出,即便在车位划线区域内,业主的所有权同样有法律边界。

    尹飞说,民法典在定义所有权时明确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依法享有”意味着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比如房子有所有权,但擅自将住宅改为商用,就可能构成侵权,他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停止行为。因此,所有权一定是有边界的。

    **商家以“车位储物柜”为卖点宣传 涉嫌诱导消费**

    除了业主在使用车位时需要注意边界,记者采访中还发现,一些购物平台推销“车位储物柜”的宣传话术,对业主改变车位用途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不少商家在描述商品时,特意把车位车库定制、专用等作为卖点。专家表示,这种做法涉嫌诱导消费。

    记者在多个购物平台输入“车位专用储物柜”后,出现大量相关产品,尺寸不一,最常见的是宽一米、高两米的大铁皮柜或不锈钢柜,价格从几百元到数千元不等,很多人成组购买。商家称如果要把柜体固定在墙上,可以安排师傅上门安装。在买家评论区,储物柜的使用场景都是在地下车库公共空间,有的占地多达三四平方米。

    在一家销量过万的店铺里,记者询问客服在车库安装储物柜会不会被物业拆除,客服回答,只要不占用消防通道和检修门,物业不会管,毕竟是在自己车位后面。网上这些不当宣传,对很多消费者产生了严重误导。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表示,有的电商平台把铁皮柜或储物柜冠以“车库”之名,作为噱头诱导消费者购买,甚至诱导消费者在车库安装,这本身就是诱导消费者从事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作为商业广告或商品介绍,其用语本身就属于违法宣传。消费者以为买完就是合法合规的,把它安在公共区域或直接改变车位用途,但实际上已有相关判例明确认定这种行为违法违规。

    专家表示,对于这类涉嫌违规或违法的行为,购物平台应履行提示或监督责任。

    朱巍认为,平台如果发现此类情况,至少应在相关产品上加注提示,明确告知该物品只能放在独立车库,不得占用公共空间、不得改变车位用途,要把提示明确标注在产品宣传中,否则就可能涉及违法违规宣传。

    网上热卖的车库储物柜,这样用可能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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