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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子万元祛痘没效果商家被判退款 承诺成空头支票

    来源:网络   作者:声远热闻

       阅读:1862

       发布时间:2026-03-18 01:54:05

       评论:0

    [摘要] 女子万元祛痘没效果商家被判退款 承诺成空头支票!2024年,成都的黄女士花费9800元在一家美容院进行祛痘服务。商家承诺祛痘率能达到96%以上,并将这一条款写入了合同。然而,服务结束后,黄女士脸上的痘痘和痘印依旧明显,远未达到承诺的效果。黄女士要求退款,但商家以“效果尚可”为由拒绝退款。随后,黄女士将美容院告上法院。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美容院未能兑现合同中的量化承诺,属于违约行为,最终


    女子万元祛痘没效果商家被判退款 承诺成空头支票!2024年,成都的黄女士花费9800元在一家美容院进行祛痘服务。商家承诺祛痘率能达到96%以上,并将这一条款写入了合同。然而,服务结束后,黄女士脸上的痘痘和痘印依旧明显,远未达到承诺的效果。

    黄女士要求退款,但商家以“效果尚可”为由拒绝退款。随后,黄女士将美容院告上法院。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美容院未能兑现合同中的量化承诺,属于违约行为,最终判决商家全额返还黄女士的费用。

    黄女士被脸上的青春痘困扰已久,她选择这家美容院是因为商家不仅口头保证效果,还签订了《祛痘美容协议书》,明确约定祛痘效果须达到96%以上,否则将退还费用。黄女士支付了9800元并全程配合完成所有项目,但结果却让她失望。面对黄女士的退款请求,美容院找了各种借口,如“投入人力物力”、“好歹有改善”等,拒绝退款。

    法院审理认为,黄女士与美容院签订的服务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依约履行。合同中明确写明“祛痘率达96%以上”,这是一个具体、量化且可检验的承诺。虽然祛痘效果可能因人而异,但这不能成为商家不兑现书面承诺的理由。美容院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黄女士未按要求护理导致效果不达标,因此法院认定美容院构成违约,判决解除双方的祛痘协议,美容院需全额返还黄女士9800元服务费。

    法官提醒,在美容、健身、培训等服务消费中,商家常常会对效果作出宣传和承诺。一旦这些效果标准和量化指标写入合同,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必须严格兑现。商家不能以“有点效果”、“已经尽力”、“有个体差异”等为由降低合同约定的责任标准。消费者在消费时,应将商家承诺的效果、期限、标准写入书面合同,尽量使用量化、明确的表述,并妥善保管合同、沟通记录、前后对比照片等证据。若商家拒不兑现承诺,消费者可通过协商、投诉、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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