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切换城市」

请选择您所在的城市:

    热门
    城市

    深圳下月起全市全天禁鸣喇叭 有效期5年

    来源:网络

       阅读:3091

       发布时间:2026-10-16 07:24:15

    [摘要] 《关于在全市范围实施机动车禁鸣喇叭措施的通告》根据《通告》自11月1日起深圳每天0时至24时在全市范围所有道路实施禁止机动车鸣喇叭措施有效期5年为切实控制交通噪声污染,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决定在全市范围实施机动车禁鸣喇叭的措施,具体内容通告如下:一、每天0时至24时,在全市范围所有道路禁止机动车鸣喇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与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联合发布通告,宣布自2026年1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机动车禁鸣喇叭措施,有效期5年。该举措旨在切实控制交通噪声污染,改善城市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相关规定制定。

    根据通告内容,每天0时至24时,全市所有道路禁止机动车鸣喇叭。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遇有紧急情况时鸣喇叭示意的情形除外。

    对于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执行抢险救灾任务车辆,以及经部队车辆管理部门核准安装警报器并悬挂部队号牌的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遇有交通受阻时,可以使用符合规定的喇叭和警报器。

    驾驶机动车在禁止鸣喇叭区域、路段鸣喇叭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具体而言,依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二款之规定,处300元罚款;一年内有本款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500元罚款。

    通告同时明确了喇叭错误使用方法,包括:连续2次以上鸣喇叭;持续鸣喇叭超过1秒;使用高于115分贝高音喇叭或大型车辆使用“气喇叭”;在道路拥堵、排队等候时鸣喇叭;行经人行横道鸣喇叭催促行人或礼让行人车辆;在住宅小区、医院、学校等场所使用喇叭召唤他人。

    那么,遇到确需提示行人、车辆的情况该怎么办?文明驾驶应牢记:确有需要对其他车辆、行人进行提示、示意时,应优先交替使用灯光;灯光提示无效时,可采取短促鸣笛方式使用喇叭,原则上确保持续鸣笛时间不超过1秒,连续鸣喇叭不超过2次。鸣笛是为了提醒车辆行人小心,而不是为了宣泄不满、影响他人情绪或造成噪音污染。请文明驾车,勿乱鸣笛。

    本通告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特此通告。

    来源:深圳交警权威发布

    关键词: 深圳 下月 全天 禁鸣 喇叭 有效期 深圳市 生态环境局

    论坛热帖

    温馨提示:本文内容转载自各网络平台,仅作正能量信息传播、公益宣传使用。转载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版权归原发布方所有。若涉及版权、内容异议,请联系我方及时处理,QQ:303378055

    精彩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评论服务协议

    共0条评论
    加载更多

    在线投稿

      入驻商铺